问题 | 离婚协议对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房产归属由签署协议的双方共同决定。如果房产仅有一方名字,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法院难以保护另一方权益。如果仍有未付清房款,争议在于婚前共同出资部分。建议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名字,以避免争议。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签字后备案登记生效。简版离婚协议书适用于情况简单、协商事项少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各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必须要有的,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即当事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还有一份需要到婚姻登记处进行备案登记。而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之后,此时最多只能算成立,之后登记备案之后,该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当然,如果夫妻之间情况不复杂,需要协商约定的事项不多,那么也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填写简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房产归属问题,如果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对于只有一方名字的房产,在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情况下,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出资行为的一方可能无法得到法院保护。建议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况下,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以避免争议。在协议离婚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当事人需签字并备案登记后才能生效。如果情况简单,可以选择填写简版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