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有效防止业主拖欠工程款? |
释义 | 有效防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办法: 一、对于合同关于工程款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进行更为细致的约定,尽量保证没有模糊地界; 二、认真做好工程签证,加强工程索赔。 三、甲方拖着不结算怎么办 甲方拖欠工程款,是建筑开发商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一种违约行为。面对被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采取协商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独列出来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就整个竣工结算造价或有争议部分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从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欠付工程款的利息,避免一拖再拖。 四、工程合同审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五、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的订立需注意: 1、二手房合同中条款约定是否具体明确。即关于房屋面积及位置、购房款、支付方式、支付期限、违约责任、过户登记等方面没有争议或模糊地界; 2、二手房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适格。主要是看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证或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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