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户口申请的条件 |
释义 | 1、在上海居住满7年,并办理了。 2、按规定购买了市城镇满7年。 3、在上海居住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无违反国家及本市政策规定行为、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5、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1、《上海市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材料)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明和《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凭证; (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第九条(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员补齐相关材料。 3、第十条(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持证人员补齐相关材料。||第十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持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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