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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什么
释义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一、政府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6、土地交付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二、合法征收土地流程
    合法征收土地流程: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
    三、征地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征地必须经过的程序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2、征询村民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的条件如下: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征地拆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总而言之,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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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