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审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直接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 不开庭审理 : (一)不服不予受理、 管辖权异议 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 违反法定程序 ,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