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公证的程序和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财产公证的相关问题,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内容的真实性的过程。就是对协议公证的过程,所以一个人做公证不是我们法律含义上所说的法律公证内容,因为不是双方协议的形式。做婚前财产公证一般都是去公证机关去做,这个必须得双方同时到场。在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时候要带一些资料,这个资料包括有:第一个有关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说户口本,身份证,如果是已婚的要带上结婚证。婚前公证针对的是婚前的资产公正,这个可以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去做,如果是结婚了得带结婚证。第二个要带上与婚前财产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这个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说现在比较关心的房屋按揭的,比如说要带上购房发票、合同,如果办法产权证还要带上产权证明,除了这个双方可能还对其他财产进行公正约定,比如还要带上相关的财产的证明,比如说发票或者是其他的可以证明财产状况的一些东西。这是第二个部分。第三双方草拟一个婚前协定的协议书,双方写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另外是协议书的主体部分要写上财产的基本状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现有状况是什么。双方对于财产归属是什么约定,另外对清零这部分可以暂时不去签,这个要经过公证员审查之后然后再签字。这是我们在做婚前财产公正需要带的一些资料,两个人亲自到公证机关之后,有做笔录的程序,两个人被公证员询问,一个是审查一下财产的状况,审查一下双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还要确定一下双方在签协议的时候是不是有受欺骗、受胁迫、受误导的情况,要说一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大家都没有问题了,可以在婚前财产约定的协议书上进行签字,签字完了之后公证程序等于就是完成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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