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不是一定要开庭,如果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