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犯罪行为一旦成立,一般是不能免于刑事处罚的。但犯罪嫌疑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