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入户籍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吗? |
释义 | 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有效性,可继续使用。如有需要,可到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办理新身份证需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没有户口本不能办理。办理时间一般为60日内,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日。急需使用时可申请临时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或证件损坏需换领新证,错误需及时更正,丢失需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者可申请换领、补领新证。 法律分析 一、迁户口要重办身份证吗 1、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2、如果有需要,当事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新身份证办理流程 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的。 需要当事人先补办户口本,再凭新的户口本申请补办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户口迁移不影响原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可以继续使用。如有需要,当事人可前往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办理新身份证需凭户口本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先补办户口本再办理身份证。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60日。如急需使用,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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