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不一定合理。男方男方如果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当男方不给抚养费时,女方有权起诉索要抚养费;如果男方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在平时抚养孩子中已经支出过费用所以可以不出抚养费,女方起诉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事由就不能得到支持,也就不合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