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卡给亲人用不违法,但是违规。 银行卡给别人使用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把银行卡出售给别人,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由此可见,银行卡由银行发行,持卡人用来存款、转账,结算,消费的介质!银行卡不得外借,更不能用于非法违法的经济活动!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