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银行账户信息未知 |
释义 | 法院在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时,即使申请人不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也可以申请查询对方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保全人可以凭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向法院书面申请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需在申请书中提供被保全人的基本情况,并明确请求查询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等事项。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法院可以在保全请求的数额范围内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法律分析 不知道银行账号,也能申请,法院会同意保全,而且是能够查到对方的银行账户的,因为凭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诉讼保全裁定未指明具体的保全财产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写明被保全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查询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等事项。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请求保全的数额范围内,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拓展延伸 追踪银行账户信息以支持财产保全申请 在申请财产保全过程中,如果银行账户信息未知,追踪银行账户信息是必要的。通过调查和调取相关证据,可以确定涉案方的银行账户,进而支持财产保全申请。追踪银行账户信息的方法包括:调查涉案方的财务状况、联系银行获取账户信息、追溯资金流向等。在追踪过程中,需要细致地分析各种线索,与相关机构合作,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追踪银行账户信息的成功将为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关键证据,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确保诉讼的公正性和效力。 结语 在申请财产保全过程中,即使不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法院仍会同意进行保全,并且能够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保全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书面申请法院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申请保全人需要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被保全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查询的财产数额和范围等事项。如果申请保全人提出查询申请,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法院可以在保全请求的数额范围内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因此,在财产保全申请中,追踪银行账户信息是必要的,可以通过调查和调取相关证据等方法,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保证诉讼的公正性和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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