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贷无法还清,车又抵押高利贷,已被起诉,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借高利贷被起诉了需要举证在合理的利息范围内偿还债权债务。法律不禁止民间借贷,但是禁止高利借贷。虽然放高利贷不不犯罪,但违法,法院只保护合理的利息范围。 如果被起诉了,需要举证自己的行为恰当之处,尽最大可能保护好合法利益,主动交代错误,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中国是命令禁止高利贷的,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放款人他们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作为一般人来说,借了高利贷不还的话放款人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通常就是恐吓,威胁之类的,但是如果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法院一般是先进行调解,也就是还是需要还款,但是不会还那么多,会按照同期银行的利率来还。《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贷款逾期的后果如下: 1、 贷款机构或者银行起诉法院胜诉后,在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判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将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 如果贷款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拒绝履行法院的有效判决 则在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 被司法拘留 4、 有能力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了高利贷还不起的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了高利贷还不起被起诉了,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可以确定借贷的利率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借了高利贷现在我还不起了,放贷人给我起诉了? 高利贷不还可以起诉,如果债务人借了高利贷不还,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车贷逾期了被起诉了,还钱怎么还? 车贷逾期收到法院传票的应当积极应诉,或者积极还款与出借人协商撤诉,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私人高利贷还不起了怎么办 高利贷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即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放高利贷一定构成犯罪?真相:不是解析: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高利贷高于银行的利率过多,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所以该合同一般不被法院采纳,也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放贷者放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通过违法套取一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而且从中获利的,就涉嫌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民间借贷合同怎么写才合法有效?要使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被忽悠贷款卖了车,现在没有能力还车贷了不还车贷会怎么样,车子也不想要了? 车贷通过不贷款可能会产生违约责任。买受人可向出卖人发出解除通知办理解约手续,出卖人返还购车款,根据申请车贷不通过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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