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条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或者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而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必须终止或者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工伤职工无权要求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 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 1、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 2、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 3、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 4、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 5、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 6、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