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有权利辞退乡村医生 |
释义 | 法律分析: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利辞退乡村医生。对于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的、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或出现医疗卫生重大事故的乡村医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取消其上岗资格,且不享受任何补助政策,责令退出村卫生室执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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