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班班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