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全责方赔偿多少钱是有法律规定的,以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受害人受伤的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对方全责不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对方车全责走保险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二)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三)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书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四)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五)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六)赔付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