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工程的安全、经济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因此,在工程质量监控控制的实施中,进行外审验收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安全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强制性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工程的安全、经济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