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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释义
    民事诉讼开庭前准备有: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
    一、相关注意事项
    开庭前,当事人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开庭审理前的准备丁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2)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3)审核诉讼材料。
    (4)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其他准备。根据审判实践,其他准备工作包括:
    ①追加当事人。
    ②决定诉讼的合并与分离。
    ③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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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0: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