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案开庭时原告要做哪些准备?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在正式开庭之前原告要做的准备就是在心里面要预设一个调解的底线,注意接收法院通知开庭时间,还有什么其他的准备工作的话,应该及时跟自己的代理人进行沟通。对原告来说,一般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状之前,就应该充分做好各种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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