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与相关罪名的界定 |
释义 |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存在显著区别。 1,犯罪念头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知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念头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分歧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集团,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集团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需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泛起。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吓唬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峻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峻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集团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峻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介入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长时间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一般为一周左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所以最长可拘留37日。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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