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中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自机构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 法定继承人 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