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中是否存在特殊时效的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中有特殊时效的规定吗 合同法已废止,民法典中有特殊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中的特殊时效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包括: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2、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3、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定金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吗 有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借条的特殊时效具体有几种 借条的特殊时效分为下列几种,即一般情形下,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以及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予以延长。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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