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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服刑的规定
释义
    我国法律规定,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是那的,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例如死刑的执行分两种,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缓期两年执行当然也是依照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就近收监执行原则来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同样,也是在判决地的执行。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监狱服刑人员减刑规定
    监狱服刑人员的减刑规定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规定重刑犯在哪里服刑?
    关于法律规定重刑犯在哪里服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法律规定重刑犯在哪里服刑?
    法律规定重刑犯在监狱服刑。
    1、判刑后在哪里服刑与所判刑罚有关: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2)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是在判决法院所在地的看守所或是其他监管场所服刑。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罪犯交付执行前,有折抵刑期等情形的使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当地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三个月以上的,要在监狱服刑。一般情况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是在判决地当地看守所或者监狱服刑,一年以上的会发送回罪犯原省监狱服刑。
    (4)无期徒刑的,具体是哪个监狱服刑由法院判决。
    (5)对判处死缓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采用就近服刑的原则,即在判决地监狱、死刑执行场所执行。
    (6)对于未成年犯,服刑地点应当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刑罚执行的教育性原则有哪些
    1、正确执行刑罚;
    2、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3、对受刑人的改造,要以教育疏导为主、以强制性的执行措施为辅;
    4、区别对待方针,根据每个犯罪人的个人性格、犯罪种类、人身危险程度等,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
    被判刑后需要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监管场所来服刑的,可能是在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死刑执行场所等监管场所。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相关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应当是根据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来作出不同的判断,比如说罪行非常恶劣的,那么将会对此处以重刑,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应当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在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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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见对象
    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二、会见程序:
    1、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监狱会见管理中心办证窗口办理会见登记,取得会见通知书→候见大厅等候广播通知→持会见通知书、身份证材料在会见入口处接受安检,将随身物品存入物品保管柜→进入会见厅会见。
    2、需存顾送款的,请到监狱会见管理中心办理;
    3、需顾送物品的,持顾送物品审批单到监狱会见管理中心办理,可顾眼镜(塑料或纤维镜片的近视、老花眼镜),经监狱批准的药品。
    三、扩展资料: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会见:
    (一)正在接受隔离审查的;
    (二)禁闭期间的。
    (三)严管集训期间的。
    (四)受警告、记过处分三个月内、禁闭处分六个月以内的。
    (五)在会见时夹带、藏匿违禁品,被查证后六个月以内的。第四章会见程序第二十三条监狱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罪犯会见日制度。
    尽管犯罪入了监狱接受改造,但是犯人在服刑期间也可以行使罪犯的权力,获取亲属的探视。但是,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去探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行。另外,探视也是有时间要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监狱进行咨询。
    缓刑考验期服刑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规定服刑人员有选举权吗
    服刑人员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如果被剥夺了,没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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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