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
释义 | 工伤鉴定是指在工伤认定后,职工需前往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将确定伤残等级。工伤鉴定的程序包括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携带诊断材料到鉴定办进行鉴定、鉴定办定期召开鉴定会公布结果,单位劳资人员领取结果。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只负责因工伤或疾病导致的劳动能力问题。 法律分析 工伤鉴定伤残去哪个部门?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鉴定的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工伤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去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结语 工伤鉴定是在职工申请工伤鉴定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评定的过程。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停工留薪期确认、护理等级、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等。程序包括携带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评定,携带相关诊断材料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交纳鉴定费,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公布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内容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后,需要到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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