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义务主体不特定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特定。财产权也即物权,其权利主体为物主,只有物主才有权利处分、收益、使用该物,因此财产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财产权是一种对世权力,需要不特定的除物主以外的其它人承担保证物主正常完全行使物权的义务,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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