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想离婚,可是舍不得孩子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确认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若协商一致的,共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确认子女抚养权时,可以协商双方轮流抚养。 一、起诉离婚三次不判离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三次不判离的办法: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若因子女抚养问题导致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处理。处理完完毕后,再提出离婚主张。 二、重婚能办理离婚吗? 当事人在重婚后能够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并且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如何变更离婚协议程序 变更离婚协议程序如下:若尚未生效的,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变更内容即可。若离婚协议生效的,当事人仅能就财产、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进行协议变更。若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变更相关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