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员工不交个税,公司作为代缴义务人有责任,员工自己缴纳又由于自身原因未缴纳的,公司没有责任。员工个税一般由单位作为代缴义务人缴纳,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