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其中,生活补助费按因公出差人员标准的70%计算。 一、伤残津贴; 1、一至四级按月发放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办理退休后停发津贴享受劳保待遇。 即:一次性计发到本人退休年龄,但最低不少于10年; 2、五至六级可解除劳动关系: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 二、伤残补助金: 1、一至四级按月发放: 一级为本人工资的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2、五至六级可解除劳动关系:五级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六级14个月; 3、七至十级终止劳动关系:七级为本人工资的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终止合同): 五级20个月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六级18个月;七级16个月;八级14个 月;九级12个月;十级10个月。其中,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加发50%。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合同): 五级35个月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六级3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5个月;十级10个月。 上述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 1、距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全额支付; 2、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就业补助金递减20%; 3、不足1年的按10%; 4、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享受上述两项待遇. 六、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评定):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 2、大部分不能自理40%; 3、部分不能自理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