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查院和政府的关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他们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都在在人大的监督下。其三、宪法规定三者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但实际情况不那么简单。他们内部沟通较多,都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工作。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九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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