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的车,如果该车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车子属于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予分割;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车辆,在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则该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车辆,协议不成,交给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