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表示行为的一种。指的是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 1、意思通知。是指以一定的意愿为表示内容的行为。如承认的催告和拒绝、义务履行的要求和拒绝、要约的拒绝等。 2、事实通知。是指通知对方或者公众一定客观事实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股东大会召集公告、承诺迟到的通知、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及指名债权让与的通知等。 3、感情通知。是指以一定感情为表意内容的行为。如被虐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遗产或虐待行为的继承人的宽恕表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