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复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有效吗 |
释义 | 现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动不动就要离婚,有的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的优点及自己的不足。于是,离婚双方经过思考,办理复婚的情况也不少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未规定收回离婚证。因此,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 一、复婚的手续是什么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具体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办理复婚手续到哪去办 办理复婚手续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双方需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申请审查通过后,依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同时收回离婚证。 一、复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总之,办理复婚登记时,当事人首先需要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和村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还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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