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参加职业协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不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因此不影响被取保候审人员参加职业协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不得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人身自由,在居住地、工作单位或其他指定场所外禁止逗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前,由保证人提供担保金或者财产保证,经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暂时不逮捕、不羁押的一种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经登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有权自愿加入、退出其所属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联合组织和职业协会。 因此,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并不存在,不会影响被取保候审人员参加职业协会,但需注意相关协会的入会条件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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