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遭到拖欠,家长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生育津贴,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则应由用人单位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公司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被拒绝生育津贴,应该采取哪些法律行动? 如果您被公司拒绝发放生育津贴,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咨询一位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其次,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拒绝发放津贴的通知、相关法规等,并保留与此事相关的所有文件和通信记录。接下来,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您可以考虑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行动应根据您所处的地区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因此,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如果公司拒绝发放生育津贴,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权益和法律途径;收集相关证据并保留文件和通信记录;与公司沟通和协商解决;如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注意,具体行动应根据地区和法律规定决定。建议在采取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