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女方无收入,离婚时是否需要分财产?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婚后女方无收入,离婚时是否需要分财产? 要的,夫妻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所有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双方的工资收入,购入的财产都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是全职太太,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 二、离婚女方无收入孩子归谁 离婚时,如果女方是无收入的,那么跟孩子归谁的判决是没有必然关系的。法律在进行孩子抚养权判决的时候,所依据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如果女方无收入的话,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女方抚养孩子能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很有可能孩子判决给有收入,有抚养能力的一方,从而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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