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一定。要看情况。夫妻双方 离婚 后,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但是,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 判决书 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 结婚 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离婚、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