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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提前辞职?
释义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约金吗?离职申请不批准就不能离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合同期限未到之前辞职,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违反服务期或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离职申请不批准也能离职,只要劳动者提前递交申请。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否辞职
    劳动合同期限未到能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离职申请不批准就不能离职吗
    离职申请不批准也能离职,只要劳动者提起三十日递交了离职申请给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说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解除日期。其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然而,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金额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定。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解除合同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未到的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亦可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职业竞业限制约定,需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离职申请不批准也可离职,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威胁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解除合同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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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