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材料款后,对方直到付款日期才付款,如何处理? |
释义 | ,建议,诉讼 由于我的付款,导致对方商户司法冻结资金六万元,需要付款人员配合解冻,应该怎样解冻该怎样解冻? 这种情况,涉嫌诈骗行为的 签订工作后解除赔偿合同,付款给对方已收据,是否给对方合同 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预付款30%,进度款85% 1.预付款金额,如合同价的10%左右;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50%,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30日内预付50%承包商的到位,承包商在支付预付款时应提供预付款保函;3.扣除项目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如项目进度款支付到25%至75%时,按项目进度款比例扣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预付款30%,进度款85% 1.预付款金额,如合同价的10%左右;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如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付50%,主要人员及主要机械30日内预付50%承包商的到位,承包商在支付预付款时应提供预付款保函;3.扣除项目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如项目进度款支付到25%至75%时,按项目进度款比例扣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的车在第三方做低压,第三阶段没有付款,一个月前三个月付款,这个月也安全付款,现在第三方我的车被拖走了,现在我这样做了 ,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该内容由 谢丽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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