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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援助范围
释义
    法律分析: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八)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第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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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