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 |
释义 | 食品经营许可的事项发生变化后,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我国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可以包括的经营范围包括有: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等。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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