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三年可以申请强制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从可以证实已经分居的事件开始算起,到起诉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离的因素。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只是分居三年才能强制离婚。如果不分居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离不了。 一、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大家都知道,如果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上的去法院提出离婚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那么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分居满两年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2.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3.在外居住证、暂住证4.一方在外居住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物业费单据5.工作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6.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分居证明7.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邮政快递方式邮件,在快件的备注栏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期间8.其他。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因就业、学习等原因并不在同一地方生活不算能判离婚的分居,判离婚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只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二、夫妻双方怎么算分居 在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分居的法定条件是: (一)一定要是由于感情不和睦而分居。夫妻分居,是由感情不和或者客观原因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等多种情况造成的。 (二)分居的时间一定要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分居的时间一定要满两年。其次,分居的时间一定要是持续的,需要连续计算。倘若在分居之后又同居,就应该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起来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对于夫妻由于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认为是夫妻两个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由于家庭住房条件的限制,只能分开居住并不是因为感情不和。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应该用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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