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当事人 |
释义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申请: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方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审查申请的,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平、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重新调查认定;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将保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复核一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能有一次复核。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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