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和保证金怎样区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押金和保证金的区别: 1、押金是一种担保物权,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优先从押金中受偿。押金是民间交易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既没有明确承认,也没有禁止押金作为担保方式; 2、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在对方或第三方的款项。这一概念应用广泛,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取保候审中的保证金等。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要求对方提供的保证金,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为了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承认的第三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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