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中受害者的精神损失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工伤保险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赔偿和医疗救助。但是,对于受伤劳动者的精神损失是否可以获得赔偿,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生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伤亡或者健康损害的;(二)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劳动者健康损害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应当按照案件具体情况,选择与损害程度相适应的方式确定,确实需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可以在一万元人民币以内。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病残补助金时,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一)因工伤致残程度较重,生活自理困难的;(二)弥补因工伤致残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但在工伤事故中,受害者因劳动单位的过错而遭受精神损失,一定程度上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抚慰金在一万元人民币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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