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转让时房地产转让时有哪些权益? |
释义 | 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一、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能否买卖 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能买卖。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3、收回土地使用权; 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地产; 5、所有权有争议; 6、未登记领取所有权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房地产的五证二书是指什么 房地产的“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什么是公有房交易原则 房地产交易应遵循以下一般规则: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刚刚建立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合理、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产价格构成复杂,未经专业评估难以适当确定。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应当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遵循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为基准,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申报房地产成交价格。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申报成交价格,不得隐瞒或者虚假申报; 4、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抵押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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