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直系亲属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 2.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 3.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继承比较省钱。 4.赠予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则按所受赠房产性质而定,如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房改房性质的,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转为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