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本地生孩子可否报销? |
释义 | 生育费用不在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应在生育保险中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只支付符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费用。甲类药物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乙类药物费用需先由职工支付一部分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法律分析 生育不在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所以生孩子的费用是不能在职工医疗保险中报销的。生孩子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生育待遇应在生育保险中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拓展延伸 外地人在本地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是否可申请报销?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外地人在本地生孩子的医疗费用可以申请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实施细则,外地人在本地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和权益。具体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护理等相关费用。申请报销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疗发票、医保凭证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局,以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费用不在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而是应在生育保险中进行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只涵盖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费用。对于外地人在本地生孩子的医疗费用,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申请报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保局获取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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