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人员信用卡欠很多该怎么做 |
释义 | 服刑人员信用卡欠款应向银行申请停息挂账,刑满后再还款;刑期较长可由亲友帮忙还款;欠款较大可申请延长期限、分期偿还;拖欠信用卡还款应尽早还清并开具结清证明;贷款时附上解释以消除信誉影响;信用卡逾期利息为0.05%;逾期还款会产生违约金和超限费;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 法律分析 一、服刑人员信用卡欠很多该怎么做 1、如果服刑人员的信用卡逾期了,可以向发卡银行说明自己正在服刑的情况,并申请停息挂账,待出狱后,再针对欠款进行还款即可。事出有因,一般情况下银行自然会酌情考虑,不会轻易拒绝。 2、刑期较长的话当事人也可以尝试找家人朋友帮忙还款,等之后自己出狱了再解决亲友的欠款问题就行。虽然欠款依然存在,但债权方不再是银行,而是亲友,如此更好商量还款时间,还不会因为逾期而产生利息。 3、如果信用卡欠款金额较大,一时还不完的话,那还可以向发卡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让亲友定期大一笔钱进卡里用于信用卡还款。 二、信用卡拖欠太多,引起征信问题怎么消除影响 1、需要尽早还清欠款,还清所有欠款之后,要去所属银行开具结清证明,这样的话,手中就有了一份凭证,可以证明自己不再背负欠款,只要静静等待五年后记录解除即可。 2、为了能最大可能摆脱黑名单所带来的信誉影响,建议大家再次贷款时附上书面解释,阐明当初欠款的特殊原因,并及时表明不再犯同样错误的态度。 三、信用卡暂时无力偿还利息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逾期后银行会按天计息,利率为0.05%。 这个利息是从消费入账时间开始计算,另外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还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和超限费。逾期还款是指超过银行规定的最后还款期限,未及时足额将所消费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形。逾期会产生利息和影响征信,严重的会被法院起诉、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结语 针对服刑人员信用卡欠款问题,可向发卡银行说明服刑情况并申请停息挂账,待出狱后再还款。刑期较长可尝试亲友帮助还款,转移债权方。若欠款较大,可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偿还。解决信用卡拖欠引起的征信问题,需尽早还清欠款并开具结清证明,附上解释说明并表明不再犯同样错误的态度。信用卡逾期利息按天计算,利率为0.05%,逾期还会收取违约金和超限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逾期需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现予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 业务准入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向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应当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式三份):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申请书; (二)信用卡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信用卡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管理制度; (四)信用卡章程,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信用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信用卡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商业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五)信用卡卡样设计草案或可受理信用卡种类; (六)信用卡业务运营设施、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介绍; (七)相关身份证件验证系统和征信系统连接和使用情况介绍; (八)信用卡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测试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九)信用卡业务运行应急方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十)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十一)信用卡业务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介绍; (十二)申请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十三)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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