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打电话告知,或当面告知即可。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可见,罚金是当初判刑时的处罚,如果在服刑期间缴纳不影响减刑,不缴纳的从严掌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